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 发改委 生态环境厅 能源局关于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促进铁合金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》的通知(内工信发〔2023〕134号)、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工信厅 能源局关于修订《确保完成“十四五”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》的通知(内发改环资字〔2023〕1081号)、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厅 工信厅 能源局关于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坚决遏制“两高一低”项目盲目发展管控目录(2023年修订版)》的通知(内发改环资字〔2023〕1080号)和乌兰察布市工信局关于印发《乌兰察布市铁合金行业产能置换实施方案(试行)的通知》(乌工信发〔2022〕59号)的相关要求,现将丰镇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高碳铬铁13万吨锰硅合金及年产10万吨电炉尾气制甲醇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可通过来访、来函、来电等形式向我局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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