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》《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》和《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》要求,黄石新港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3座100吨电炉冶炼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公示期间社会公众无异议,现予以公告。
本公告仅为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,建设项目未落实备案、环境影响评价、节能审查等审批手续前,不得开工建设。
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
2023年4月20日
资讯监督:乐卫扬 021-26093827
资讯投诉:陈杰 021-26093100
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》《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》和《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》要求,黄石新港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3座100吨电炉冶炼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公示期间社会公众无异议,现予以公告。
本公告仅为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,建设项目未落实备案、环境影响评价、节能审查等审批手续前,不得开工建设。
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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