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炉法残炭法,微量残炭法试验都要注意这4点
油品的残炭是指将油品放入残炭测定器中,在不通入空气的试验条件下,加热使其蒸发和分解,排出的气体燃烧后所剩余的焦黑色残留物。它是衡量油品中胶状物质和不稳定化合物的间接指标,其值越大,表明油品中不稳定的烃类和胶状物质就越多。石油产品的残炭测定法有GB/T 268《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》、SH/T 0170《电炉法残炭》和GB/T 17144《微量残炭法》,测定结果用质量分数表示。
其注意事项如下:
1.摇匀试样(粘稠和含蜡的油品应预先加热到50 ℃~60 ℃)。
2.含水量0.5%的试样,按石油产品蒸馏脱水法进行脱水。
3.在确定试验结果时,坩埚内的残留物应是发亮的,不然则重新测定。如果在第二次分析获得的残留物相同,可认为结果正确。
4.坩埚的冷却和称重操作应严格按规程上的要求进行:
空坩埚在燃烧以后,先在空气中放置12 mim,然后移入干燥器中,冷却约40 min后称重。试样残留物燃烧结束并从铁坩埚中取出坩埚后,在空气中放置12 min,移人干燥器中冷却约40 min后称重。若坩埚冷却时间过长,因温度降至很低可能会吸收空气中的水分,使坩埚质量增加。